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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察审计处处长(纪委副书记)工作职责
发布者:
监察审计处
发布时间:
2016-06-02

1、主持并负责监察审计处全面工作。

2、负责部门人员合理分工,落实岗位责任制。

3、负责制定、完善学校纪检、监察、审计工作的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

4、协助党委和纪委书记做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规划,实施党风党纪教育,监督党员领导干部正确行使权力,对违纪违规党员进行执纪问责。

5、监督和检查学校各单位、各级干部以及其他工作人员对政策法规以及学校规定等的执行情况。

6、指导、落实来自党员干部、教职工和学生等的信访、举报办理工作。

7、指导贯彻落实上级纪检监察机关的工作部署,协助党委做好党员领导干部的述职述廉、民主评议工作;指导组织开展反腐倡廉专题活动。

8、指导和组织对校内基建(修缮)工程招投标、大宗物资(设备)采购、招生录取、教育收费、干部任用、人事招聘等的监督工作。

9、指导和组织开展基建(修缮)工程、学校各处级单位行政负责人离任或任期经济责任、各类教科研项目结题经费等的审计工作。

10、配合其他部门做好相关工作,完成校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