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 执纪 问责
忠诚 干净 担当
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各院部、部门:
为切实贯彻落实党委主体责任和“一岗双责”、“层层签订责任书、层层传导压力”的要求,经校党委研究,就进一步做好2016年党风廉政责任书的签订落实工作通知如下:
一、签订对象
1.校党、政主要负责人与班子成员;
2.校领导与其分管部门、联系院部主要负责人;
3.处级单位主要负责人与副职领导、处级领导与其分管科室、教职工。
二、签订范围
1.校级层面
2.处级单位层面
三、签订内容
1.校党、政主要负责人与班子成员签订责任书1;
2.校领导与其分管部门、联系院部主要负责人签订责任书2;
3.处级单位主要负责人与副职领导、处级领导与其分管科室、教职工签订责任书3。
四、签订时间
1.校党、政主要负责人与班子成员之间签订责任书,8月底前完成;
2.校领导与其分管部门、联系院部主要负责人签订责任书,9月中旬完成;
3.处级单位主要负责人与副职领导、处级领导与其分管科室、教职工签订责任书,9月底前完成。
五、具体要求
1.校党、政主要负责人与班子成员,校领导与其分管部门、联系院部主要负责人之间签订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责任书文本由纪委办公室负责印制并做好签署后的归档工作;
2.处级单位主要负责人与副职领导、处级领导与其分管科室、教职工之间签订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责任书文本由各单位印制,认真组织签署,并做好归档工作,以备校纪委和校党政工作部门抽查。
3.各级党组织、各单位要以“签订”为契机,强化责任意识,狠抓落实。
附件:
责任书2:校领导与分管部门、所联系院部负责人〔2〕+%281%29.doc
责任书3:处级单位主要负责人与副职领导、处级领导与科室教职工.doc
中共黄山学院委员会
2016年8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