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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校开展2015年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年终检查工作
发布者:
监察审计处
发布时间:
2016-02-18

为进一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根据校党委的统一部署和《关于开展2015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年终检查的通知》(校党纪〔201510号)文件精神,校纪委班子成员分三组于201611219日对各院部、部门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进行了抽查考核评价。本次检查考核是在学校各院部、部门对照文件精神、检查考核内容和2015年年初签订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责任书》,对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进行认真自查,并形成自查报告的基础上开展的。抽取了后勤集团、人事处、科研处、旅游学院、化学化工学院、建筑工程学院等十二个处级单位进行现场考评,考核主要采取听汇报、看材料、座谈交流等方式进行,并进行了现场反馈。

   通过本次检查考核了解到,各院部、部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总体较好,都能高度重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各处级单位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意识较强,开展警示教育方面能够联系实际,警钟长鸣;院部党政联席会议坚持较好,有的扩大到教研室主任、分工会主席,处级单位“三重一大”决策诸如评先评优、津补贴年终二次分配方案及实施等能很好地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集体决策、公开透明;加强作风建设、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个人廉洁自律情况良好,没有发现顶风违纪情况;对新修订的《准则》、《条例》的学习贯彻工作全面落实;按相关要求制定和完善了一系列规章制度,涉及人、财、物、资产采购、科研项目、财务管理等重点领域的相关事务均实现了线上线下联动,既提高了工作效率又便于控制和监督。

    检查考核中也发现了一些问题,主要有:一是个别院部、部门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不详实,针对性不强;二是少数处级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或相关活动开展了不少、成效也较好,但档案意识不强,工作台账不全面;三是少数院部、部门在扎紧制度的笼子,提高制度的执行力方面有待进一步加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