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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中央纪委常委会议 抓好“三转”促整改
发布者:
监察审计处
发布时间:
2014-06-24

(兴化日报)20131113日,中央纪委常委会召开会议,传达学习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就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作出部署,强调广大纪检监察干部要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三中全会的精神上来,扎实推进反腐败体制机制创新和制度保障。这与党的十八大作出的将反腐倡廉建设摆上更加突出的位置,提出建设廉洁政治,实现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的伟大论断是一脉相承的。习近平总书记的一系列重要讲话中,也就反腐倡廉建设工作提出了新思想、新观点、新任务。这些都对我们纪委书记提出了更新更高的要求,我们必须以改革创新的精神全面履行好党章赋予的职责。

    一、找准工作定位,以改革创新的思路和方法促进纪检监察职能的转型

    新一届中央纪委对纪检监察工作提出要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要求找准定位,突出主业,改进履职方式,实现职能回归,促使纪检监察机关把主要精力用在执纪监督上,更好地履行党章和行政监察法赋予的职责,真正做到执好纪、问好责、把好关。在这种形势下,乡镇部门纪检监察组织如何适应新要求,找准定位、转变职能、更好履职,成为摆在我们面前最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党章赋予各级纪委三项主要任务和五项经常性工作,行政监察法明确规定监察机关对监察对象执法、廉政、效能情况进行监察。可见,纪检监察机关的主要职能就是履行执纪监督职责,集中精力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当前,要重点强化三项职能:

    (一)要强化监督检查职能,在监督和问责上下功夫。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是纪检监察机关的重要使命;协助党委抓好党风廉政建设,是纪检监察机关的重要职责。在为党委党组中心工作和决策部署落实提供服务保障的过程中,要把工作的重心放在督促各职能单位及其派出机构更好地履行自身职责上来,充分发挥各职能单位及其派出机构的作用,做到各负其责,协同作战。坚持不搞“裁判员”、“运动员”一肩挑,不参与各职能单位及其派出机构的业务工作和具体事务,做到到位而不越位、牵头而不包办、督促而不替代。要牢固树立“对监督者实施再监督”的理念,发挥纪委、纪检组在反腐倡廉建设中的组织协调作用,根据各职能部门的工作特点和职能优势,提出任务,落实责任,督促其认真抓好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避免出现“协调变牵头、牵头变主抓、主抓变负责”的现象。

    (二)要强化查案执纪职能,在严查和惩处上下功夫。习近平总书记强调,从严治党,惩治这一手决不能放松,要坚持“老虎”、“苍蝇”一起打。就我们乡镇部门纪委、纪检组而言,抓惩治,就是要强化查案执纪职能,切实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要坚决查办违纪案件,充分发挥惩治的威慑力,做到有案必查、查必有果、查实必究,切实发挥查办案件的综合效应。要坚持抓早抓小、防微杜渐,及时发现并纠正本乡镇、本部门存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通过组织提醒、诫勉谈话、通报批评等方式,防止小错酿成大错。要加强本乡镇、本部门作风建设的监督检查,对可能出现的问题及时提醒,对已经发生的问题,情节轻微的及时纠正,情节严重的及时查处,确保中央和省市作风建设规定落到实处。

   (三)要强化教育预防职能,在抓源头治理上下功夫。各乡镇、各部门要认真抓好惩防体系建设各项任务的落实,纪检监察组织要协助党委党组抓好任务的分工和工作的推进。要扎实抓好廉政教育和廉政文化建设,坚持做到思想教育与党纪法规教育相结合,正面示范教育与反面警示教育相结合,集中教育与日常教育相结合,帮助党员干部筑牢拒腐防变思想防线。要认真做好查办案件后半篇文章,通过发放纪律检查建议书、推进专项治理等方式,切实发挥治本功能。要不断深化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抓好事前预防、事中监控、事后查处,铲除滋生腐败现象的土壤和条件。要加强反腐倡廉制度建设,狠抓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用制度管权、管钱、管人、管事,建立健全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之间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的权力结构和运行机制,让权力真正在制度的框架和监督的制约下运行。

    二、优化工作方式,以改革创新的思路和方法促进纪检监察效能的转型

    基层的创新实践,是推动反腐倡廉建设不断向纵深发展的动力源泉。从实际情况来看,乡镇、部门纪检监察组织虽然人手少、任务重,但因为他们直接接触群众,直接面对矛盾,往往能涌现出不少特色亮点。要继续发扬改革创新精神,优化工作方式方法,不断提高反腐倡廉工作效能。

    (一)要抓住重点,及时回应群众关切。作为基层纪委书记,要深入群众,倾听呼声,听取意见,坚持从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抓起,切实维护群众利益。要以民生领域问题为重点,加强对社保基金及政府专项资金的监督检查,加大对粮食直补、机动渔船柴油补贴等强农惠农政策落实和民生工程项目建设情况的监督检查力度,加强对征地拆迁、食品药品安全、环境保护、安全生产、教育医疗行风建设等方面情况的监督检查,进一步改进纠风治乱工作的方式,不断提高群众满意度。要进一步改进机关作风建设方式,加强基层站所作风建设,抓好《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行职责若干规定》的贯彻执行,下大力气解决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以及吃拿卡要、作风粗暴、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突出问题,切实维护群众利益。

    (二)要打造亮点,努力创建特色品牌。基层纪检监察组织要在确保完成上级交办工作任务的基础上,结合实际认真谋划,创新思路,创新方法,力争将本乡镇、本部门的纪检监察工作抓出特色,形成品牌。乡镇纪委书记要在全面抓好农村党风廉政“333”工程规范化建设的基础上,紧紧围绕“三资”管理、“三务”公开、加强基层站所和村负责人监督等方面,积极探索,改进方式。部门纪委书记、纪检组长要围绕内控机制建设、制度廉洁性评估、规范自由裁量权、加强执法监督等方面,积极探索更好的方式方法,有条件的部门要结合单位业务工作实际,积极探索运用科技手段预防腐败,有效形成“制度+科技”的防治合力。

(三)要突破难点,着力提高工作成效。要高度重视复杂疑难信访问题的化解工作,在查清查实的基础上,积极探索实施信访公开听证等有效的方式方法,把问题解决在基层,把矛盾消除在萌芽状态。要加强对本乡镇党委政府或本部门“三重一大”事项决策的监督,立足于决策过程、决策执行,建立健全监管机制,提高监管实效。要根据十八届三中全会“加强对同级党委特别是常委会成员的监督”的要求,大胆履职,主动履职,积极探索加强对乡镇部门领导班子成员监督的有效方式,督促班子其他成员廉洁履行职责,真正发挥纪委书记的监督作用。

     三、转变工作作风,以改革创新的思路和方法促进纪检监察队伍的转型

    “打铁还需自身硬”、“正人先正己”,加强自身建设是纪检监察干部的永恒课题。乡镇部门纪委书记、纪检组长作为基层纪检监察组织的负责人,身处反腐倡廉的第一线,身份特殊,使命光荣,一言一行、一举一动特别受人关注,只有不断提高履职能力和水平,以更严的纪律和更高的标准来要求自己,才能不辜负党和人民的信任。

    (一)要更加注重学习,着力丰富自身内涵。学习是提升干部素质、提高实践能力最基本的方法和途径。要把学习当作一种政治责任、一种精神追求、一种人生境界来对待,不断吸收新知识,拓展知识面。要坚持“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既学习政治理论知识和纪检监察专业知识,又学习金融、财务、审计、税收等各方面知识,由“单一型”的知识结构向“复合型”转变。当前,要把学习十八届三中全会、习近平总书记一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以及中纪委的决策部署作为学习的重点,准确把握新形势下反腐倡廉建设的特点、规律。要大兴调查研究之风,深入基层,走进群众,掌握基层工作的第一手资料,全面准确了解基层反腐败工作的新情况、新问题,为进一步谋划思路、开展工作做好准备。

    (二)要更加注重实践,着力增强业务能力。毛泽东同志曾经说过,学游泳,不是学好了再下水,而是在游泳中学会游泳。这告诉我们,能力要靠实践去锻炼,水平要靠实践去提高。因为基层纪检监察组织人手少、任务重,纪委书记一般都是直接参与查案办访等工作,这对纪委书记的业务能力提出了很高的要求。要发扬理论联系实际的良好风气,紧密联系纪检监察工作实际,把学习理论、更新观念、解决问题、推动工作统一起来,做到在学习中实践、在实践中学习,提高解决问题的实际能力。要大力弘扬“钉钉子”精神,以抓铁有痕、踏石留印的工作拼劲和韧劲,强化执行、狠抓落实,在不断摸索中积累经验,在完成任务中提高能力。

    (三)要更加注重形象,着力发挥表率作用。纪委书记必须当好严于律己、严格遵守纪律、严格执行作风规定的表率。要主动接受乡镇党委、政府和驻在部门领导及党员干部的监督,服从班子分工,搞好团结协作,自觉约束自己。要时刻牢记纪委书记的特殊身份,严格遵守政治纪律、工作纪律、办案纪律,带头执行廉洁自律和作风建设各项规定,要求别人做到的自己首先做到,要求别人不做的自己坚决不做。要严格管理队伍,加强对纪检监察干部的日常管理,强化纪律约束,完善内部监督制约机制,树立严格执纪、廉洁执纪、文明执纪的良好形象。(责任编辑: 实习生孙腾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