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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严肃迎新工作纪律的通知
发布者:
监察审计处
发布时间:
2011-08-30

各院系、部门:

今年的新生报到工作较往年有大的变动,为进一步明确迎新工作要求以保证迎新工作顺利开展,现就迎新工作提出如下要求:

一、服从组织领导

迎新工作必须学校迎新工作领导组的统一领导、统一指挥下进行。

二、落实工作责任

各院系、部门必须明确迎新任务,认真落实迎新工作方案,责任到人,互相配合,互相协调,使得整个迎新工作达到“周密、安全、顺畅、热情、隆重”的语气目标。

各院系、部门对迎新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应及时予以妥善处理。

三、坚决禁止“乱收费”

根据《转发教育部等七部委关于2011年治理教育乱收费规范教育收费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皖教监[2011]5号)文件要求,坚决杜绝擅自设立收费项目、提高收费标准、扩大收费范围等情况的发生。除国家核准收费项目外,各院系部门不准以任何形式收取费用。

四、坚决禁止违规参与商业运营

各院系、部门教职工,不得以任何形式参与商业促销活动;各院系领导、辅导员应负责教育、管理好本院系学生不以任何违规形式参与商业促销活动。

五、加强对赞助钱物的管理

以迎新名义收取的赞助钱物必须上缴学校财务处和国资处,并到监察审计处登记备案。对隐瞒不报或拒不上缴者,由院系部门收受的,作为“小金库”处理;由个人收受的,作为商业贿赂处理。

    六、认真实施全程监督

学校纪委、监察审计处参与迎新工作全程监督。投诉、举报电话:2546633  2546599 ;举报电子信箱:jubao@hsu.edu.cn

特此通知

 

                           中共黄山学院纪律检查委员会

                                二○一一年八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