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 执纪 问责
忠诚 干净 担当
2019年,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省委以上率下扛起管党治党政治责任,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取得新的战略性成果。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忠实履行党章和宪法赋予的职责,坚持稳中求进、实事求是、依规依纪依法,持之以恒正风肃纪反腐,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纪检监察工作坚定稳妥、扎实有效,在高质量发展上取得新的成绩。主要抓了以下八个方面工作:
一、加强政治监督,大力推动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落地见效
省纪委常委会坚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贯穿全年工作的主线,以“两个维护”实际行动推动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举行专题党课,协同推进省纪委监委机关、派驻机构和市县纪委监委主题教育,与贯彻中央纪委三次全会部署和省委要求相结合,认真检视问题、整改落实。
坚持把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作为党内政治要件来办。按照省委要求,严肃查处阜南县“刷白墙”问题,依规依纪对有关单位和干部严肃问责并通报全省。针对扬子鳄国家级自然保护区遭侵占问题,从政治纪律查起,坚持发展、历史、辩证地看问题并开展问责。督促各级党委(党组)落实中央脱贫攻坚专项巡视整改主体责任,先后开展3轮集中督导,对整改不力、敷衍应付的54名党员干部严肃问责。常态化运用“三查三问”机制,聚焦贯彻新发展理念、打赢三大攻坚战、全面做好“六稳”工作等重大决策部署加强政治监督,抓好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移交问题线索督办,督促整改长江安徽段“23+N”突出环境问题,大力推进违建大棚房、违建别墅清查整治,并对存在的突出问题严肃问责。各级纪委监委共立案审查违反政治纪律案件229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405人,其中省管干部26人。
二、持续正风肃纪,集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突出问题
以阜阳搞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突出问题为反面教材,协助省委开展“严规矩、强监督、转作风”集中整治专项行动,全省各级发文、会议、督查检查考核大幅下降,其中省级层面分别减少42.8%、45.4%、80.6%。把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纳入巡视巡察、监督检查、审查调查工作重点,全省共查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2255起、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211人。协助省委扎实开展“以案示警、以案为戒、以案促改”警示教育,各地各单位共检视问题1558个、完成整改1223个。我省“三个以案”警示教育工作,在中央主题教育专项整治推进会上作了典型发言。持之以恒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全省共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2589起,处理3444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2218人,通报曝光典型问题1140个。
三、坚守人民立场,深化拓展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整治
结合主题教育“8+2”专项整治和集中治理,牵头会同省直有关部门开展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专项整治,共查处问题1273个、处理2067人,党纪政务处分1000人。集中治理作风不实、政绩观偏差等突出问题,共查处问题394个、党纪政务处分224人、问责领导干部221人。
深化扶贫领域专项治理,坚决查处贪污侵占、虚报冒领、截留挪用、优亲厚友等问题,全省共查处问题2744起。深挖彻查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加强与政法机关协同配合,对重大复杂案件同步立案、同步调查,共查处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等问题1545件,党纪政务处分1392人,涉嫌犯罪移送检察机关237人,我省“打伞破网”工作位居全国第一方阵。坚决查处民生领域侵害群众利益问题,全省共查处此类问题1474起、给予党纪政务处分755人。
四、坚持联动贯通,充分发挥巡视巡察利剑作用
组织开展十届省委第七轮、第八轮巡视,完成全覆盖进度71%,实现对省辖市、县(市、区)和省属企业巡视全覆盖。深化上下联动巡视巡察,实现对2679家省市县三级扶贫开发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专项巡视巡察全覆盖,实现对省市县国有企业巡视巡察全覆盖。做好巡视“后半篇文章”,健全整改情况报送、审核机制,整改情况一律向社会公布。高质量推进巡察工作,指导69家省直单位、省属企业、省属高校开展巡察工作,全省2.8万个市县巡察对象已巡察72.3%,村(社区)党组织巡察覆盖率达79.1%。
五、突出“关键少数”,不断增强监督执纪问责实效
协助省委制定《加强“关键少数”干部教育管理监督若干规定(试行)》,通过加强党委(党组)日常监督、纪委专责监督、民主生活会监督、巡视巡察监督、班子成员之间相互监督等方式,强化对“关键少数”干部的监督特别是政治监督。推动传统监督向主动监督转型,通过个别谈话、参加民主生活会、提出纪检监察建议等,抓实近距离常态化监督。把好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关,各级纪委监委共对37322名拟提拔任用、评先评优人选提出把关意见。深化运用“四种形态”。用好用足第一种形态,全省按照“四种形态”处理64335人次,其中第一、二、三、四种形态分别占比66.9%、24.5%、4.1%、4.5%。协助省委出台《安徽省党政干部容错纠错办法(试行)》,制定实施《为受到诬告陷害错告误告干部澄清正名若干规定(试行)》,做到严管厚爱结合、激励约束并重。实施精准有力问责,既防止问责不力,又防止泛化、简单化。全省纪检监察机关共问责党组织256个、党员领导干部2526人。
六、统筹推进改革,不断提高纪检监察工作规范化法治化水平
一体推进“三项改革”。强化上级纪委监委对下级纪委监委的领导,完善对下级纪委监委“两为主一报告”、对派驻机构“三为主一报告”的工作机制。总结推广亳州等地乡镇纪检监察工作协作区做法,全省县级纪委监委共设立239个协作区、176个工作室,向乡镇(街道)派出540个监察(专员)办公室。制定我省深化派驻机构改革实施意见和3个配套意见,分类推进省属企业、金融企业、本科院校纪检监察体制改革,在省直单位、省属企业和高校组建一批审查调查协作组,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派驻机构共处置问题线索11218件,同比增长4.1%。健全完善制度机制。出台监督执纪执法操作规程,制定审查调查措施使用规范等配套制度,推动纪法贯通、法法衔接。
七、深化标本兼治,巩固发展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
对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特别是十九大后仍不知止、胆大妄为的,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全省纪检监察机关立案审查调查违纪违法案件22085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20675人,涉嫌犯罪移送检察机关731人,其中厅级干部19人。配合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对张坚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审查调查,高质量完成国家监委指定管辖的中盐总公司原董事长茆庆国案的查处工作。省纪委监委严肃查处了滁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党工委原书记、管委会原主任盛必龙、省公安厅原副巡视员王辉、阜阳市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颍上县县委原书记熊德超、阜阳市政协原副主席肖军, 以及供销社、省投资集团等一批严重违纪违法案件, 进一步强化了不敢腐的震慑。在强大震慑和政策感召下,全省有265人主动投案。充分发挥省委反腐败协调小组作用,开展“天网2019”、职务犯罪国际追逃追赃专项行动,全省共追回职务犯罪外逃人员33人,蚌埠市民政局原局长凌建东、桐城市农商行原董事长苏绍云等外逃人员主动回国投案。
八、从严从实要求,着力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铁军
省纪委常委会高度重视自身建设,带头执行重要事项请示报告等制度,引导纪检监察干部坚决做到“两个维护”。
深入学习宣传“时代楷模”李夏同志先进事迹。李夏同志是我省主题教育中涌现的先进典型,是基层青年纪检监察干部的优秀代表。赵乐际同志专门作出批示并看望慰问李夏同志家属。省委书记李锦斌先后3次作出批示,并专程到李夏同志生前工作、生活的地方,听取事迹介绍,看望慰问家属。省纪委监委第一时间深入挖掘宣传李夏同志先进事迹,并积极配合全国各主流媒体做好报道工作,协助省委举办先进事迹报告会,组织全省纪检监察干部深入学习李夏同志先进事迹,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守初心、担使命。
加强纪检监察队伍建设。全年共培训纪检监察干部4.9万人次,实现人员培训全覆盖。聘任24名特约监察员,主动接受各方面监督。坚决防止“灯下黑”,全省共查处涉及纪检监察干部案件92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81人。